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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新闻资讯 - 通知公告
    关于举办第九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
    发布日期:2023-4-1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:5782次

    关于举办第九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

     2023-04-01 21:41 

     

    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,是由教育部与政府、各高校共同主办。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,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,培养造就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主力军。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,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。学校决定举办第九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,具体事宜如下:

     

     

    Part.01

    校赛预赛操作办法

     

     

    校赛网上报名(方式、时间段)所有参赛项目团队需提交《“互联网+”大赛校赛报名表(附件1)》及《项目计划书(附件2)》等相关资料至各学院参赛负责人,由各学院统一汇总后完成《“互联网+”大赛校赛项目汇总表(附件3)》,于4月15日前提交至就创业服务中心王宗尧老师处。同时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(https://cy.ncss.cn/),注册并报名,报名详情请参照-学生手册(附件5)

     

     

    Part.02

    参赛项目类别

     

    1.“互联网+”制造业,包括先进制造、智能硬件、工业自动化,动化、生物医药、节能环保、新材料、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、维护、服务。

    2.“互联网+”信息技术服务,包括人工智能技术、物联网技术、网络空间安全技术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工具软件、社交网络、媒体门户、企业服务、下一代通讯技术等。

    3.“互联网+”文化创意服务,包括广播影视、设计服务、文化艺术、旅游休闲、艺术品交易、广告会展、动漫娱乐、体育竞技等。

    4.“互联网+”社会服务,包括电子商务、消费生活、家政服务、养老服务、食品安全、金融、财经法务、房产家居、高效物流、教育培训、健康服务、交通、社区服务等。

    5.“互联网+”现代农业,包括农、林、牧、渔等。

     

    Part.03

     

    三、参赛人员及条件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、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,分为创意组、初创组、成长组、师生共创组。其中团队成员不少于3个,不多于5个,指导老师不超过3个。具体参赛条件如下:

    1.创意组。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,于3月30日(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)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,并符合以下条件:(1)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,须为我校在校生;(2)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(科技成果的完成人、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)。

    2.初创组。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(2020年3月13日后注册),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,并符合以下条件:(1)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,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(可为本专科生,不含在职生),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(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生)。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;(2)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/3;(3)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,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,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%(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%)。

    3.成长组。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(2020年3月1日前注册);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(2020年3月1日后注册),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(含2轮次),并符合以下条件:(1)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,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(可为本专科生,不含在职生),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(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,不含在职生)。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;(2)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/3;(3)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,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,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%(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%)。

    4.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。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活动。参加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比赛,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。参加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比赛的项目不参加省级决赛现场比赛,省教育厅将单列评审,从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比赛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Part.04

     

    校赛决赛操作办法采取现场分组路演答辩的形式

     

    时间:4月25日上午9:30/下午14:30。

    地点:小巨蛋或E栋105。(根据初赛筛选最终进入决赛项目数目决定,总数在30个项目以下可将几个组合并在同一个场地进行决赛)

    参加人员:进入第九届“互联网+”大赛校赛决赛环节的项目组成员。

    现场评委构成1.互联网+大赛省赛评委(1名)2.SYB国家培训师(1名)3.绵阳市经开区科技局领导(1名)4.绵阳市国家级孵化器负责人(1名)5.绵阳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秘书长(1名)6.绵阳市大学生成功创业者(1-2名)7.学校校领导(1-2名)

    比赛内容1.项目以PPT形式进行路演,展示内容包括产品/服务介绍、市场分析及定位、商业模式、营销策略、财务分析、风险控制、团队介绍等。可选用1分钟视频展示或产品实物展示。每个团队现场整体陈述路演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,评审专家提问时长不超过3分钟。2.评委现场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剩下有效评委打分总分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后,为最后得分数。

    附件一:附件1: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第九届互联网+大赛校赛报名表.docx

    附件二:附件2:项目计划书.docx

    附件三:附件3: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赛校赛项目汇总表.docx

    附件四:附件4: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第九届互联网+校赛决赛评审办法.xlsx

    附件五:附件5: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学生端(含互联网+大赛报名手册).pdf

    图文:文化旅游学院

    编辑:司文煜

    校正:朱林

    指导老师:向雷

    审核:梁莉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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